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及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171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及房屋登记行为,简化登记程序、方便办事群众,我局决定调整部分登记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7月1日起,对已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的商品房项目,进行现售时,不再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后,直接申请办理购房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购房人采用贷款方式购买现售商品房,需办理抵押权登记的,应在取得所购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后再办理抵押权登记。
三、对于购房人采用贷款方式购买现售商品房的,购房发票可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前提交。
为确保新旧程序的顺利衔接,请你们及时调整相关工作程序,并向购房人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为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特此通知
附:《新购商品房权属登记须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新购商品房权属登记须知
申请办理新购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平面、立面红线图一张
2、房屋位置图一张
3、房屋分户平面图二张
4、购买商品房屋办理产权证明书,需加盖销售备案登记章
以上资料由开发公司提供
5、购房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新版发票收办证联原件,房屋座落须与其他资料一致,有杂物房、车库的需注明编号(注:属于购房人采用贷款方式购买现售商品房的,该项材料可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前提交)
6、契税完税证第四联原件
7、业主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属境外个人的提供护照(核原件、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中文译本
8、如属委托办证,还须提供:业主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
9、如属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交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原件一份
10、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属于现售商品房的,收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1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
12、如所购房产为夫妻婚后购买若需增加共有人,须双方当事人到场;须提交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有按揭须按揭银行出据同意增加共有人证明;并填写申请增加共有人报告
13、如属单位购房,还须提供:
①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机关)法人登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④购房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⑤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⑥属境外机构的,须提供所购房屋符合实际需求自用原则的书面承诺
14、如房屋已办理按揭,还须按揭银行提供的同意办理房产证的证明
15、如属境外个人购房还须提供:①分支、代表机构和学校出具的一年期以上的境内有效劳动雇佣合同或学籍证明;②所购商品住房符合实际需求自用原则的书面承诺
16、如属港澳台居民、华侨(含华人)购房还需提供:所购商品住房符合实际需求自用原则的书面承诺
委 托 协 议
甲方: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乙方: (银行)
为方便客户、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房屋登记工作效率,甲乙双方在自愿、互相信任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以乙方作为抵押权人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权登记业务时,委托乙方代为收取抵押人提交的《南宁市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或《南宁市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预购商品房《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及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未满18周岁者提供的户口本等),并代为核对抵押人的身份、签章等。
二、甲方将办理抵押登记所需资料、费用收取标准书面通知乙方,协议期限内上述内容如有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乙方应认真核对抵押人的身份及身份证明,并对《南宁市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或《南宁市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上抵押人的签字及所捺手印的真实性负责。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抵押登记无效或引起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须撤(注)销抵押登记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撤(注)销手续。
四、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无转委托权。
五、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谅、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一篇:关于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06-24 ]下一篇:没有了!
-
站内搜索: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办 公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厦
【咨询投诉电话】
0771-5656918
- 网站统计
-

